據新華社電記者7月31日從財政部監督檢查局獲悉,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和審計署日前聯合發文,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根據通知,此次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重點是納入預算管理或有財政撥款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專項治理內容為:2013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以及設立“小金庫”的有關問題,數額較大和情節嚴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點包括:預算收入管理情況,預算支出管理特別是“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管理情況,政府采購管理情況,資產管理情況,財務會計管理情況,財政票據管理情況,設立“小金庫”情況。通知指出,專項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糾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將于10月份基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