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月4日電 (蔡敏婕 廖培金)廣州民政局4日稱,廣州和深圳近日簽訂《深化廣州深圳社會組織工作交流合作框架協議》,按照合作框架協議,廣州深圳兩地將在8個方面開展社會組織領域交流合作。
根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等,廣州、深圳未來既要成為國際創新中心,率先攀登全球產業價值鏈高端;又要充當“雙區”與“一核一帶一區”建設的核心引擎,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升廣東區域經濟發展整體水平,而“雙城聯動”是廣深發揮核心引擎功能的關鍵。
根據合作框架協議,廣深將共建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和專家庫,促進兩地社會組織教育培訓資源共享,探索專業人才聯合培養機制模式,搭建專職人才招聘信息平臺,推動兩地人才優化配置和有效流動;鼓勵支持兩地智庫型社會組織共同開展研究工作,共同打造全國社會組織專家人才高地。
廣深將吸引全國性、區域性行業協會及國際性社會組織落戶兩地,吸引境外優秀人才在兩地取得永久居留權;指導行業協會商會與港澳商協會建立戰略合作關系,促進粵港澳社會組織合作共議、互益共享、合作共贏。
此外,廣深社會組織雙城聯動論壇,圍繞兩地社會組織協同發展議題,邀請兩地社會組織研究領域專家、代表,從政策設計、平臺構建、組織戰略等多個維度進行研討交流;推動兩地社會組織在做強城市更新、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雙引擎”等方面發揮自律功能和創新優勢,助力兩地經濟社會發展。
下一步,廣深兩地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將在該合作框架下進一步細化合作事項,在政策取向、實施過程、改革成效等方面相互配合促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