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婺城“全天候”監管垃圾分類 依托“線上監管+線下執法”
□ 本報記者 王 春
□ 本報通訊員 蔡君楠
“你好,經我們調查發現你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希望你以后按照要求分類投放,現我們將對你進行處罰。”近日,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中中隊隊員陳進對違規投放垃圾的方某進行批評教育,并作出相應處罰。
據悉,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中中隊巡查至婺城區西市街和解放東路交叉口時,發現有人將4袋裝有塑料包裝紙的生活垃圾隨意堆放在路邊。執法隊員隨即逐一調取現場周邊各方位的監控視頻,發現違法當事人是附近某商店的店主方某。在取得直接證據后,執法隊員對方某進行了宣傳教育和處罰。
“確實挺不應該的,以后一定改正。”當事人方某認識到自身的錯誤行為后,把垃圾重新分類并投放到正確的垃圾桶內。垃圾分類意識的養成離不開耳濡目染的宣傳,也離不開執法隊員們對違規投放垃圾行為的及時規范。在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通過“天眼”查處像方某這樣違規投放垃圾的行為已是得心應手,當有市民違規投放垃圾時,執法隊員總是能在第一時間出現,并取得證據,這很大程度上歸功于婺城區垃圾分類智慧監管平臺。
“現在不一樣了,有了這個智慧監管平臺,在調配人員、執法取證、全時段監管等各個方面更加高效靈活了。”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吳德誠坦言,以前在監管垃圾分類時,全靠執法隊員在街上進行巡邏,沒辦法做到“全天候”“全覆蓋”監管。
如今,依托垃圾分類智慧監管平臺,婺城區實現了對8個鄉鎮(街道)垃圾分類的監管、督查、執法、勸導等工作的數字化管理,并初步形成“發現—取證—流轉—執法”的垃圾分類監管閉環。同時,通過不定時對全區530余座垃圾分類投放點進行監控督查,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可及時交辦發現的各類問題,開展線上監管與線下執法相結合。截至11月底,全區垃圾分類處罰案件數一般程序501起、處罰金額約120.8萬元;簡易程序841起、處罰金額約2.6萬元。
除了利用智慧監管平臺對垃圾分類投放進行監管,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執法過程中也突出重點、難點。一方面通過對垃圾量大、垃圾分類投放矛盾集中的場所開展垃圾分類的知識宣傳和執法檢查,加強教育勸導及處罰力度。另一方面將垃圾分類監管觸角伸入居民小區,覆蓋到千家萬戶,通過嚴格執法、典型曝光等形式,倒逼市民養成垃圾分類習慣,不斷提高垃圾分類的知曉率、落實率。今年3月份以來,全區共曝光典型垃圾分類違法案例30余件,有效助力全區垃圾分類工作的高效開展。
隨著垃圾分類執法檢查的深入開展,垃圾混投的情況已經明顯減少。下一步,婺城區將繼續恪守執法與教育相結合原則,持續深化完善垃圾分類長效治理機制,讓垃圾分類成為“新時尚·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