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10月13日電 (孫睿)記者13日從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獲悉,《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正式發布,旨在建立健全青海省消費品召回管理體系,推動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介紹,消費品召回作為一項國際通行的產品安全監管制度,是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消費品安全的重要工作。
《實施方案》是青海省消費品召回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明確了職能,省、市(州)、縣(區)關于消費品召回的具體任務分工,通過召回監管職能的進一步下沉,更有利于整體工作銜接;暢通了渠道,通過整合系統內部信息、關注省內外召回信息等渠道收集消費品缺陷信息線索;細化了內容,規范了消費品缺陷信息分析處理、現場調查判定、生產者對消費品缺陷認定異議的處理,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對構建青海省消費品召回技術支撐體系進行了安排,構建青海省消費品召回技術支撐體系,必要時借助國內其他有資質的技術機構和全國消費品召回專家的力量,共同構建消費品召回技術支撐體系。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實施方案》的發布,對于青海省更好地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有效維護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里程碑式意義。
下一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將全面做好消費品召回相關法律法規和《實施方案》的宣貫工作,通過缺陷產品召回這一有利抓手,保護和激勵企業技術創新,引導、督促生產者和經營者承擔產品安全主體責任,不斷改善設計和制造,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