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京召開,對外貿易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近年來,對外貿易領域出現了新情況新變化,修訂草案將多項改革舉措上升為法律制度,優化對外貿易發展環境,豐富完善對外斗爭法律工具箱。
商務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我國貨物貿易規模穩居全球第一,服務貿易規模穩居全球第二。對外貿易法(修訂草案)明確國家加強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對外貿易經營者知識產權合規水平和風險應對能力。建立貿易調整援助制度,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修訂草案補充完善相應反制措施,為精準有力有效反制提供制度支撐。
商務部部長 王文濤:一是對有危害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等情形的境外個人、組織規定可以采取禁止或者限制其進行與我國有關的對外貿易等反制措施。二是規定任何個人、組織不得為規避反制措施的行為提供協助。三是基于國家安全等原因,可以采取禁限措施之外的其他必要措施,增加采取貿易禁止措施的法定情形。四是有關條約、協定規定的爭端解決機制無法正常運轉,使我國根據該條約、協定享有的利益喪失或者受損,我國政府可以采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