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1日電(記者宋晨)記者從國家航天局獲悉,該局21日公布關于加強商業航天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提升商業航天項目質量水平,推進商業航天質量管理規范化,促進商業航天有序發展。
國家航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從質量管理體系,研制與生產,地面試驗,發射實施,在軌運行、服務、回收及退役,產品質量監督等多方面規范了主體責任。
通知明確,國家有關部門負責指導商業航天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商業航天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完善商業航天項目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和機制。
其中,商業航天項目承擔方是商業航天項目質量責任主體,負責商業航天項目全壽命周期活動的質量管理以及自我質量監督。商業航天項目發包方是商業航天項目質量風險影響的主要相關方,可根據具體風險程度,有選擇地策劃并實施對商業航天項目承擔方的外部質量監督活動。
此外,第三方專業機構受委托承擔對商業航天項目的質量復查、獨立評估、質量監理以及監督評價等相關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對于型號技術成熟度不高和首飛、復飛等飛行安全風險較大的商業航天項目,在產品出廠前,應在前述評審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排查重大質量隱患,管控任務風險。必要時,國家航天行業管理部門可組織開展獨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