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記者馮家順、羅沙)最高人民法院15日發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涉機動車環境監管典型案例,引導公眾增強環保意識,促使機動車檢測行業合法合規經營。
一些機動車檢驗機構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從環境的保護者變為環境污染的放任者。在一起案例中,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等人,購買尾氣排放作弊軟件等,為400余輛機動車出具虛假證明文件,且該公司在二年內曾因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情節嚴重。人民法院依法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對該公司判處罰金三十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另一起案件中,李某從某汽車租賃部租賃12輛小轎車,在其自營的汽修店中更換劣質三元催化器后,將車輛歸還并將原車三元催化器出售牟利。該汽車租賃部發現上述車輛被改裝后,明知排氣裝置不合格仍放任其上路行駛,二者行為均對大氣環境造成損害。人民法院在依法追究李某刑事責任的基礎上,又在民事公益訴訟中以調解方式引導該汽車租賃部和李某主動承擔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費用,充分體現“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
此外,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某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某檢測公司違規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處罰。檢測公司未如期繳納罰款和違法所得,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依法支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維護生態環境執法活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