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
作為一線司法審判工作人員,近期閱讀了貴報刊登的報道《嚴懲“開盒”,給隱私“上鎖”》,深受觸動。
近年來,部分青少年網民被誤導,參與“開盒”“人肉”“網暴”案件,其中不少涉及演藝明星、社會熱點事件。
作為法官,同時也是一位母親,我多次辦理這類案件。過程中最深的感受是痛心——親眼看到受害人因遭受網絡侵權而身心受到嚴重損害,痛苦無助,甚至焦慮抑郁、誘發極端想法。我認為,治理這些亂象,迫在眉睫。
我也發現,這類案件中的侵權人往往法律意識淡薄,存有僥幸心理,認為網絡是匿名的,在網絡中說什么話做什么事都不需要負責。
我想借這個機會,提醒廣大網絡用戶: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的虛擬性不是“按鍵傷人”的“避風港”。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侵害他人人格權的,要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相關規定的,以誹謗罪、侮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定罪處罰。
網絡用戶,尤其是未成年人,必須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使用網絡的過程中提升網絡素養。
同時,我也建議大家,一旦遭遇類似“開盒”“人肉”“網暴”等網絡侵權行為,要第一時間借助平臺“一鍵防暴”等功能阻斷侵權內容傳播,并及時通知平臺對侵權內容采取刪除、屏蔽等措施,避免損害的進一步擴大,同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三庭法官 王紅霞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