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和浩特12月16日電 (奧藍 張林虎)16日,內蒙古舉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內蒙古于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完成對12個盟市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其間,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3624件,現己基本辦結。
內蒙古總面積118.3萬平方公里,是我國北方邊疆的重要生態屏障。這里東部有莽莽的大興安嶺林海,南部有富饒的嫩江平原、西遼河平原和河套平原,西部是浩瀚的騰格里、巴丹吉林、烏蘭布和沙漠,北部是遼闊的呼倫貝爾、錫林郭勒草原。
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內蒙古組成12個督察組,分4批完成了對12個盟市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目的是為發現并解決各地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記者在會上獲悉,督察進駐期間,12個督察組先后對103個旗縣區開展了下沉督察,檢查企業、項目、點位4000多個,受理群眾信訪舉報3624件。
據梳理,群眾信訪舉報中,水環境類528件、大氣類1422件、土壤類544件、生態類1226件、輻射類13件、噪音類578件、其他污染類406件(同一舉報涉及多種類型)。
目前,轉辦地方的3624件信訪案件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964件、立案查處237件、罰款1860.6萬元、追責問責135人,公安部門立案偵查84件、拘留31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