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就檢方實施民法典作出再部署
中新社北京12月7日電 (記者 張素)距離正式施行民法典不到一個月時間,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7日在北京對全國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民法典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民法典之于中國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對于這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會上表示,民法典將民事法律規范系統整合、編纂修訂,消除了各種單行法之間的矛盾和沖突,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供了體系更完備、規范更明確、尺度更統一的法律武器。同時,民法典實施也賦予檢察機關更重責任,并對各項檢察職能融合發展創造契機。
他解釋說,民法典系統構建了對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全方位保護體系,在民事權利保護方面有許多制度創新,比如人格權獨立成編,物權編創設居住權制度,合同編新增物業服務合同、合伙合同等典型合作,這些新規定豐富了民事權利的范圍和內涵,新的司法需求必然增多。
近年來,檢方受理民事申訴持續上升,2019年受理14.2萬件,同比上升23.9%。民事檢察監督案件數量也在逐年大幅上升。不過,因受“重刑輕民”等傳統觀念影響,當前民事檢察仍有明顯短板。
為此,張軍對檢察官們提出準確把握民法典精神內涵的要求。比如,深化、落實以人民為中心。他援引民法典中的“民事責任優先原則”指出,檢方辦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要充分體現依法平等保護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又如,深化、落實平等保護。他強調,在監督履職中,對包括國家、集體、民企在內的各類民事主體要一視同仁,國企、民企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基于身份不同而在司法上有差別對待。
記者從會上獲悉,檢方正以一系列舉措保障民法典“落地”。針對民事檢察,最高檢依據民法典修改民事訴訟監督規則,進一步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障當事人行使申請監督權。針對刑事檢察,張軍重申平等、充分保障每一位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提出最高檢、省級檢察院要總結發布刑民交叉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對于涉民因企業案件刑事“掛案”,檢方將會同警方開展新一輪“掛案”清理,消滅存量、遏制增量。
鑒于行政爭議與民事糾紛交叉已成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案件中的“新常態”,張軍強調要促進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一攬子解決,確保案結事了政和。
張軍還表示,接下來將研究、預判實施民法典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適用問題,及時出臺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確保民法典施行前后法律適用銜接、司法尺度統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