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2月3日電 (記者 鐘旖)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3日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審議。這意味著,重慶將迎來公共衛生領域的專項地方性法規。
據介紹,草案共8章、54條,包括總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指揮組織、調查處理、善后恢復、法律責任、附則等。
除了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進行規定外,草案明確了單位和個人的權利義務,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反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舉報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違法行為”,并要求不得緩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在群防群控方面,草案要求,在重慶行政區域內的人員,應配合政府采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措施。在隔離和醫學觀察方面,相關人員拒不配合的,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及時采取強制隔離措施。與此同時,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草案明確,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制度,按照事件緊急程度、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依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制度分為4級。
草案要求,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應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制度,并明確了報告的主要內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在應急場所建設方面,草案要求政府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新建及改擴建體育場館、會展中心、交通樞紐、學校校舍等公共設施,預留水電接口、設置通風空間,使其能夠快速轉換為集中隔離、集中救治等應急場所。
草案明確“堅持中西醫并重原則,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醫療救治體系建設方面,草案還要求政府加強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建設,加快中醫藥應急救治設施設備與人才、技術儲備,完善中西醫協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