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0日電 “十四五”期間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為何?對此,水利部副部長葉建春30日表示,到2025年年底前,要完成現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每年安全鑒定后新增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確保水庫安全運行。

30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會上,葉建春稱,水庫工程是水旱災害防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水旱災害防御、供水保障和農業灌溉等至關重要。“我國現有水庫9.8萬多座,80%修建于上世紀50至70年代,其中大中型水庫4700座,小型水庫9.4萬多座、約占95%。”
葉建春指出,近年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共安排資金1553億元,對2800多座大中型和6.9萬多座小型病險水庫進行了除險加固,切實保障了水庫安全,有效發揮了水庫防洪、供水、灌溉等綜合效益。但隨著歲月推移,許多水庫接近或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因超標洪水、地震等原因,工程老化毀損,仍有部分水庫陸續進入病險行列。
葉建春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十四五”期間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的總體要求是:堅持建管并重,加快推進水庫除險加固,消除存量隱患,建立健全常態化管理機制,提升運行管護能力和水平,實現水庫安全良性運行。目標任務是:到2022年年底前,完成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遺留問題處理;完成已到安全鑒定期限的水庫安全鑒定任務;對鄉鎮村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庫,實行政府購買服務、“以大帶小”等專業化管護模式。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現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每年安全鑒定后新增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確保水庫安全運行;完善雨水情測報、安全監測設施,健全水庫運行管護長效機制。
葉建春指出,順利完成“十四五”期間目標任務,關鍵是理順和完善管理體制,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督指導責任,建立穩定的資金渠道,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確保水庫病險隱患早發現、早除險、早恢復,避免水庫“久病不治”“久病成險”。省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所屬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負總責,將水庫除險加固納入“十四五”規劃和相關計劃,做好組織實施。水利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切實履行監督指導責任,加強實施過程的監管,同時將指導各地合理妥善實施水庫降等報廢,完善退出機制。
葉建春表示,水利部將監督指導各地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資金使用管理,組織對各省進行考核,制定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問責辦法,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地方依法依規進行整改,對落實不力的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實施責任追究。
葉建春稱,為實現上述“十四五”期間目標任務,5年共需投資近1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予以一定補助,地方財政建立健全穩定的資金渠道,并以這次大面積開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為契機,健全完善市場化機制,帶動地方資金和民間投資,擴大有效投資。水利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加強監督指導,確保“十四五”目標任務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