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濟南11月11日電 (記者 梁奔)濟南黃河巡回法庭11日下午開庭審理原告黃委會山東水文水資源局濼口水文站與被告崔某、濟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某分公司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本案系濟南黃河巡回法庭成立以來審理的第一起案件。
本案采用“三審合一”的審理模式,由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孫維民擔任審判長,與民事法官徐艷艷、行政法官楊斌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
本案屬于發生在濟南黃河流域內的環境資源類案件。2019年1月1日22時左右,被告崔某駕駛被告濟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重型自卸貨車卸完渣土后返回,沿黃河大壩南大壩由西向東行駛至藍天駕校訓練場處時,因被告崔某卸完渣土后未將車斗落下,行使中重型自卸貨車車斗在重大牽引力下掛斷黃河濼口水文站鋼絲纜繩,直接造成位于濟南黃河段濼口浮橋西側的水文測驗吊船纜道嚴重受損,致使濟南黃河段的水文測量工作一度中斷,給黃河防汛預警和調水安全帶來嚴重隱患。為維護黃河設施權益,原告黃河濼口水文站向天橋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各被告賠償各項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50多萬元。
庭審中,訴辯雙方分別出示相關證據,圍繞本案的爭議焦點問題進行法庭辯論。本案將依法合議后,擇期作出宣判。

庭審結束后,濟南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負責人,結合本案案情向黃河沿岸村居旁聽群眾代表作了環境保護法制宣講。法制宣講后,旁聽人員紛紛表示,保護黃河母親河的安全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人人都要增強保護黃河和愛護黃河水文設施的法律意識。
據悉,濟南環境資源黃河巡回法庭,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是濟南法院為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務的具體舉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