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13日電 (黃鈺欽)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
草案二審稿在現有規定的基礎上對國旗、國徽及其圖案的懸掛和使用進一步規范,規定專門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機構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并懸掛國徽。
對于國旗圖案標準版本,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網絡使用的國旗圖案標準版本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布。
針對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國徽法增加國徽教育的內容,草案二審稿規定,中小學應當將國徽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了解國徽的歷史和精神內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