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9月22日電 (孫睿 文思睿)“此次普查與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隔十年。與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同口徑相比,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75%,氨氮下降55.84%,總氮下降24.17%,總磷下降25%。”青海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生態環境廳一級巡視員張生杰22日在青海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結果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張生杰介紹,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標準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是2017年度,經歷了前期準備、全面普查和總結發布三個階段,對全省有污染排放的12401個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了全面調查,獲取了青海省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移動源相關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從普查數據結果總體分析,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總磷排放量以農業源和生活源排放為主;氨氮以生活源排放為主;總氮以生活源、農業源排放為主;二氧化硫和顆粒物以工業源排放為主;氮氧化物以移動源和工業源排放為主。
從分布情況來看,主要集中于西寧市、海西州和海東市;水污染物排放集中于黃河流域和柴達木內流區。
“過去十年,是我國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質量快速改善的十年,從此次普查數據也能看出十年的變化。其中工業源污染物削減率較一污普普遍提升,尤其是氨氮、化學需氧量的削減率提升75.76和26.39個百分點。工業源二氧化硫削減率提升22.92個百分點。”張生杰說,同時,普查形成了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庫,形成了青海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技術報告和專題報告,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基礎數據支撐。
張生杰表示:“通過普查,我們看到了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很大進步,但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這四項污染物對我省當前無論是大氣還是水的環境質量改善都至關重要,同時,農業源、生活源對水污染物排放貢獻較大,機動車對氮氧化物的排放貢獻較大,這些污染源污染治理水平還較低,因此治理和監管的難度和任務都比較大。為此,下一步,我們要加強普查數據成果的分析應用,建立健全固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