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9月18日電 (楊佩佩)山西借鑒清單式管理的做法,列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正負面清單》(以下簡稱《正負面清單》),扎緊反腐籬笆。記者17日從山西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發布會上獲悉此消息。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先后制定一系列制度措施,并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這些都為深化作風建設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山西省紀委副書記、山西省監委副主任孟蕭表示,從山西監督執紀的情況來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化風成俗、養成習慣,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仍時有發生。
“調研分析發現,有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規定要求,散見于多個不同的制度規定中;一些黨員干部對此熟悉了解不夠、貫徹執行的自覺性不夠。”孟蕭介紹,特別是有的規定要求在逐步細化具體化的過程中,與前期制定出臺的制度規定存在一定的時間差,一些黨員干部掌握不及時、不全面。這些都不利于制度規定貫徹執行。
針對于此,山西官方在監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治“四風”過程中,認真梳理分析近年查處情況,結合易發、多發、頻發的問題,借鑒清單式管理的做法,從“什么可以做”和“什么不可為”兩方面入手,分別列出正面清單9類85項、負面清單9類70項。
孟蕭介紹,《正負面清單》主要特點為務實、具體、全面。其在適用范圍方面,不僅涵蓋黨政機關及領導干部,也包括國有企業、學校等單位及企事業人員。內容方面,不僅明確了接待、出差、調研等公務活動中的規定要求,也列出了黨員領導干部在婚喪喜慶事宜操辦、接受宴請等個人行為方面的紀律要求。
孟蕭表示,通過這樣的清單,讓黨員干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曉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為,既突出正向引導,又強化反向約束。既有利于黨員干部直觀明了、方便快捷、全面系統地掌握規定要求,明確禁區、紅線和雷區,也有利于有效激勵黨員干部明確界限、積極作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