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標簽的規格、位置、顏色、內容和讀寫器均有規定
(記者阮元元)本月起,深圳生產和銷售的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除了原有的紙質標識外,還必須有規范、醒目的電子標識。日前,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合制定了深圳市標準指導技術文件《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標簽的電子標識》(以下簡稱《標識》),并于昨日通過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發布。
該標準為國內首項轉基因產品電子標識地方標準,新標準將轉基因產品的標識標準由紙質標識提升到無線射頻識別(RFID)電子標識,并從電子標簽的規格、位置、顏色、內容和讀寫器等5個方面對轉基因產品電子標識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規范。
電子標簽應醒目
緊鄰產品配料表
記者看到,《標識》要求,標簽應緊鄰產品配料表,并以中文字體標示“電子標簽”字樣。印刷或鑲嵌在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上的標簽,應方便讀取,不宜黏貼在轉角或者曲率過大處,以免造成標簽變形。
轉基因生物的直接加工品,在標簽中應寫入“轉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為轉基因 ”字樣。含多種轉基因生物成分的產品,在標簽中應寫入“含轉基因××、轉基因××”字樣,先后順序按轉基因生物成分在產品中含量的多少從高到低依次列出。
含有轉基因生物成分加工制成的產品,其最終銷售產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檢測不出轉基因成分的產品,也應在標簽中寫入“本產品為轉基因××加工制成,但本產品中未檢出轉基因成分”或者“本產品加工原料中含有轉基因××,但本產品中未檢出轉基因成分”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