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賴志凱)《北京市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9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旨在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綠色低碳行動,助力首都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將進一步推動碳普惠機制從試點探索向規范化、縱深化發展,明確規范各環節,完善激勵與監督機制,為低碳治理體系提供制度支撐。
據介紹,碳普惠是一種創新機制,對個人、家庭、社區及小微企業(機構)的自愿減碳行為進行具體量化并賦予一定價值。《管理辦法》明確,在低碳出行、能源資源循環利用、分布式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多個領域,符合條件的減碳行為將依據相關技術規范核算碳減排量,并通過碳排放權交易、商業模式創新、綠色金融等方式獲得價值激勵。這意味著,市民日常生活中的綠色出行、節能節電等行為都有望“變現”。
北京市在“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提出“創新自愿減排交易和碳普惠機制”,并從2022年起連續四年將碳普惠工作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年度行動計劃的公眾參與行動中。自2024年起,北京更是進一步把健全“碳普惠”機制作為全面建設美麗北京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