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車保護費線索牽出“日月山埋尸案”全國掃黑辦發布4起已辦結案件
□ 本報記者 蔡長春 周斌
肆意持械毆打他人,強買強賣,尋釁滋事時當眾鳴槍;違法插手煤炭市場,組建“紅火”車隊,采取攔截、堵路、驅趕等暴力手段排斥同業競爭;非法充當“地下執法隊”,動輒持槍、持刀致人傷殘,手段殘忍……
11月27日,全國掃黑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4起已辦結案件。
這些案件的辦結,給涉黑涉惡不法分子以沉重打擊,有力維護了當地群眾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有效凈化了營商環境,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假借鋼鐵生產之名瘋狂采石挖砂
【基本案情】2003年以來,以李增虎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山西省呂梁市文水縣,以親緣關系為紐帶,以經濟實體為依托,有組織實施82起違法犯罪。
該組織肆意持械毆打他人,強買強賣,尋釁滋事時當眾鳴槍,眾多被害人不敢報案,甚至外出躲避;借鋼鐵生產之名大肆圈地,瘋狂采石挖砂,非法占用農用地7500余畝,其中6600余畝遭到嚴重破壞,非法制造爆炸物2800余噸,非法開采石料1988余萬噸,非法挖掘古河道沉砂270萬余立方。
文水縣桑村基層組織“兩委”主要成員均由李增虎指定,10多年來未進行換屆,違規安排所屬公司8名人員到附近7個行政村擔任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等職務;當地一批公職人員在其公司兼職取酬、入股分紅,甚至被發展為組織成員直接參與違法犯罪,并通過巨額行賄等手段腐蝕黨政領導干部為其站臺撐腰,充當“保護傘”。
2020年10月,法院一審判決李增虎無期徒刑,其他8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相應刑罰。
【辦案經驗】山西省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同步上案、深挖徹查,紀法高效協同。公安機關立案偵辦后,向社會公開征集犯罪線索,并對群眾反復舉報的涉“保護傘”線索進行深入核查。
公、檢、法機關充分運用“三書一函”,建立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12個重點行業領域主管部門的協作機制,積極協同指導文水縣委、縣政府開展自然生態修復治理、軟弱渙散黨組織排查整治和涉案企業復工復產等工作。
非法斂財強迫交易金額達2.8億元
【基本案情】1999年以來,以史春杰(綽號“史老胖”)為首的團伙長期盤踞在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以暴力手段非法聚斂錢財。
史春杰涉黑組織盤踞當地長達20年之久,先后糾集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入伙,通過欺壓百姓、肆意傷人、爭奪“地盤”、持械斗毆、為他人“擺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不斷壯大聲勢;違法插手煤炭市場,組建“紅火”車隊,采取攔截、堵路、驅趕等暴力手段排斥同業競爭,壟斷煤炭市場下站、裝卸及短途運輸業務,致使運輸成本上漲50%,強迫交易金額達2.8億元,嚴重破壞當地營商環境。
該組織為爭奪某屠宰場“保護費”、搶奪某建筑市場“地槽業務”,多次持械與他人斗毆,團伙成員涉及多起命案,造成1人重傷、多人輕傷的嚴重后果;史春杰曾因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后又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持械毆打他人致死,二審、再審違規改判,破壞司法公信力。
2007年,史春杰進入通遼市開發區煤炭市場,以家族成員為主體,形成骨干成員穩定、層級分工明確、組織成員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后實施了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并企圖通過潛藏蟄伏、隱匿“黑財”、私下串供、訂立攻守同盟等手段逃避法律制裁。
2020年9月,法院一審判決史春杰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至有期徒刑11個月不等。現該案正在二審審理中。
【辦案經驗】內蒙古自治區掃黑辦協調有關部門協同發力,多次深入一線推進案件進展,持續跟蹤問效。堅持專業團隊、分兵把守、模塊辦案、異地調遣,采取提級偵辦、掛牌督辦、指定管轄等措施,由自治區公安廳“獵鷹”突擊隊直接主偵,有關政法機關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確保辦案高效有序。
堅持“有錯必糾”原則,堅決依法啟動再審程序,為準確認定罪責奠定基礎。深挖隱匿“黑財”,就涉案財產單獨進行舉證質證。紀檢、政法部門組建聯合專班同步上案,充分搜尋固定涉“保護傘”證據。
以“軟暴力”破壞他人經營生產
【基本案情】1990年至2019年間,以毛仁春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福建福州區域內稱霸一方,以“毛春部隊”“毛春公司”的名號肆意欺凌無辜群眾,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當地,非法充當“地下執法隊”,共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32起犯罪活動,動輒持槍、持刀致人傷殘,手段殘忍。
犯罪分子早期依靠聚眾斗毆、暴力脅迫等手段樹立組織惡名,形成一定影響后轉入“地下”,通過毆打、拘禁及恐嚇威脅、蹲守攔截等“軟暴力”手段,破壞他人正常生產經營,并通過偽造隱瞞證據等手段妨害司法,企圖逃避打擊。
該組織還以其影響力為依托,通過高利放貸、開設賭場、違規搭建廠房騙取拆遷補償款,攫取巨額非法利益。
2020年9月,法院一審判決毛仁春有期徒刑二十二年,17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11月17日,該案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辦案經驗】福建省堅持協同配合、集中攻堅,創新采取省公安廳牽頭,福州、寧德兩地抽調160名警力組建專門工作組聯合偵辦的方式,強化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作。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分別掛牌督辦,確保證據扎實、辦理高效。
檢察機關三級聯動,統籌調配辦案力量,通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組織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員分化瓦解、各個擊破。省紀委監委堅持“兩個一律”“一案三查”,組建專班、靠前指揮,與政法機關加強協作聯動。把打擊違法犯罪與挽回受害者損失有機結合,在依法查扣涉案財產的基礎上,認真開展分類析產、權屬清查等工作,強化分類處置。
控制黑車經營插手民間糾紛牟利
【基本案情】馬成涉黑案是以一條黑車保護費線索為突破口,通過近兩年的循線追蹤、深挖徹查、攻堅克難,破獲了以“日月山埋尸案”為標志性案件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自2000年以來,該組織盤踞青海西寧及周邊地區長達20余年,通過打壓、排擠競爭對手,控制黑車經營,插手民間糾紛,從而非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發展壯大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44起,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等嚴重危害后果,在采金、牛羊肉批發等多個行業領域實現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該組織實施的“日月山埋尸案”時間跨度長,因無法找到尸體而一度未能破獲,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殷切期盼該案能早日偵破。
2020年10月,法院一審分別判處馬成、張成虎死刑、無期徒刑,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3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辦案經驗】專案組通過大量艱苦細致的線索核查工作,成功偵破了備受關注的“日月山埋尸案”“金鏢被故意傷害案”等社會影響惡劣的違法犯罪案件。在個案偵辦的基礎上深入開展走訪摸排和調查取證工作,全面收集、固定該案組織特征、行為特征、危害特征和經濟特征的證據,為全案向縱深推進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專案組全面搜集匯總了各個涉案財產基本情況,并對財產來源、權屬、性質等進行了詳細的梳理甄別,在此基礎上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做到應查盡查、應扣盡扣,堅決防止犯罪組織死灰復燃。
為實現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的總目標,專案組始終保持對在逃人員的高壓態勢,全力以赴緝捕在逃人員,最終實現了“逃犯清零”。同時,持續強化打傘破網,確保案偵與懲腐工作同頻共振,全力推動“打傘破網”工作。
該案宣判后,被害人家屬向專案組送來錦旗,社會各界反響強烈,網民紛紛留言點贊。
本報北京11月27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