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未提供公筷公勺或受處罰
《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11月1日起施行
在1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公筷公勺”成了正式的法律用語,從提倡變成了法律規范。
《條例》明晰了公共衛生監測預警、應急處置、醫療救治、保障監督各個環節的核心要害,明確遵循預防為主、平戰結合,依法防控、系統治理,尊重科學、精準施策,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原則。其中,在社會治理環節,特別提出餐飲服務單位應當提供公筷公勺,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以及行業組織應當制定分餐制服務規范,推動餐飲服務單位落實要求。
《條例》明確規定,餐飲服務單位未向消費者提供公筷公勺服務,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處以警告,并將相關情況納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評定范圍,評定結果向社會公布。
本報記者 張紅兵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