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11月4日電(記者 王子謙)為全面推動中醫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傳承創新發展,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4日對外公布《關于促進中醫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將開放創新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爭取中醫藥事業在海南自貿港建設中實現早期收獲。
意見明確,海南將充分利用自貿港政策制度優勢,將中醫藥服務貿易作為全省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重點領域進行突破。將中醫藥服務納入海南自貿港新增鼓勵類產業目錄,吸引更多中醫藥服務貿易企業落戶。重點支持三亞市中醫院建設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
意見指出,海南將融合創新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圍繞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任務,將中醫藥生態、綠色和健康的理念與旅游深度融合,打造海南省獨特的中醫藥健康旅游新業態新模式。鼓勵省內公立醫院拓展服務項目,增設與休閑度假功能相結合的康養中心。鼓勵旅行社與各類中醫醫療、康養機構合作,將中醫藥與觀光、休閑、度假類產品結合,在國內外市場推廣。
海南將對標自貿港建設需要,構建高水平中醫藥服務體系,到2022年實現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實現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70%以上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
海南將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預防、治療、康復中的獨特優勢。允許非衛生技術人員進入醫療機構從事治未病服務。到2022年,每個縣級中醫院建設1個以上中醫重點(特色)專科,全省所有三級中醫院、50%以上二級中醫院設置康復科,所有康復醫院均能提供中醫藥服務。
在中藥研究方面,海南將充分利用獨特的熱帶氣候資源,開展南藥、芳香藥、黎藥、海洋藥資源的研究、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到2022年力爭南藥、黎藥、中成藥產值占全省醫藥工業總產值12%以上。此外,還將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和自貿港建設需求的中藥注冊管理制度。將中醫藥納入海南省重大新藥創制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成果轉移轉化試點范圍,鼓勵以醫療機構制劑、經典名方和南藥、黎藥、海洋藥等為基礎研制中藥新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