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黨政機關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本報訊(記者李豐)為有效破解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分類問題,按照《貴州省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實施方案》和《貴州省節約型機關創建評價標準》,該省所有黨政機關將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過增加配套筆芯采購比例、自備茶杯等方式限制使用水性筆、紙杯等一次性辦公用品。
貴州省規定,所有黨政機關都是垃圾分類的實施主體和考核對象。對于集中辦公的機關單位來說,管理部門負責規范設置公共區域垃圾分類容器設施,辦公室內部垃圾分類容器仍由每個單位按標準配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統一由管理部門和有資質的企業簽訂回收處置合同,單位需規范內部的收運處置記錄。
今年9月底,貴州省機關事務局印發了《貴州省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評價標準(試行)》,從組織管理、宣傳教育、投放收運等方面,按24個小項對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評價,計分標準滿分為100分,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李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