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調查讓“一人販毒全家致富”成過去
圖① 今年6月24日,被告人楊麗敏涉嫌洗錢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圖② 廣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與廣州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深入研究案情。
□ 本報記者 鄧新建 鄧君 文/圖
□ 本報通訊員 劉向明
毒梟財產幾乎為零,親友卻“一夜暴富”?今年9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劉軍、楊麗敏涉嫌洗錢一案:劉軍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2萬元。追繳現已查實劉軍轉移的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169.25萬元及其收益。被告人楊麗敏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9萬元。沒收兩被告人相關違法所得。兩被告人沒有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此判決意味著,毒販劉權欲將大量毒資“洗白”為其親友的“合法”財產的企圖破滅。“一人販毒,全家致富”,這是毒販冒著殺頭風險“以命博錢”的真實寫照。因此,徹底打掉毒資,成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的必然選擇。
2016年12月,廣州市被確定為全國涉毒資產調查的首批試點地區,廣州警方通過毒品案件犯罪財富調查工作積累的實戰經驗,探索出一條打擊毒品下游犯罪的工作模式。目前,針對毒品案件犯罪財富調查已逐步向下游犯罪、虛擬貨幣等新領域延伸,有力打擊震懾了毒販隱匿毒資的氣焰,實現毒品、毒資雙向全鏈條打擊。
毒販轉移違法所得藏匿毒資
2018年11月,廣州警方偵破了一宗公安部毒品目標案后,又成立專案組,統籌開展該案的犯罪財富調查工作。
“抓主犯劉權時,他非常配合,對自己的販毒行為交代得一清二楚,但‘錢一分沒有’!”辦案民警回憶,當問起現場繳獲的十幾張銀行卡時,劉權說那是前妻的,和他沒半毛錢關系。
據警方偵查,劉權名下個人財產幾乎為零,而其前妻楊麗敏——一名23歲的務農女子,名下卻擁有價值超過450萬元的別墅和200多萬元現金存款。劉權的哥哥劉軍也在短時間內先后開辦了鎮上最大的超市、火鍋店,并在云南省保山市擁有一套價值200萬元的商鋪。劉軍聲稱資金來源于其開辦養蜂場的收益,可是調查發現該養蜂場沒有實際運作。
據了解,劉權和楊麗敏于2017年1月結婚,同年11月產下一子,一個月后兩人離婚,之后一直同居,離婚后又育一子,關系一直十分親密。
公安機關抓獲劉權時,現場搜出藏在床底的30多萬元現金和數十張銀行卡。楊麗敏雖主動交出了銀行卡,卻利用警方凍結的時間差轉走了150萬元左右的毒資。
原來,楊麗敏已利用地下錢莊將毒資合法化。這些地下錢莊通過非法運作快速進行資金跨轉,將錢由一個賬戶分散到多個賬戶,毒資被層層分散,從而達到將毒資“漂白”的目的。
順著楊麗敏這條線,公安機關還發現,為進一步協助劉權將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轉換為“合法”財物,楊麗敏和劉軍還密謀虛設債權債務,簽訂了楊麗敏于2018年6月15日向劉軍借款160萬元的虛假借款合同。后楊麗敏以無法償還借款為由,將以毒資購買的商鋪過戶至劉軍名下。
販毒暴富帶來嚴重負面效應
“毒販都是奔著錢去的,把他們的錢打掉,就斷了他們的犯罪動機。否則便會陷入‘犧牲一人、幸福全家’的惡性循環。”廣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四大隊陳警官說,一些犯罪分子通過將違法所得轉移,讓“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形成“空判”。
毒販暴富帶來的負面效應,尤其令人憂心。2017年1月,廣州警方打掉以廣西崇左天等籍人黃某鋒為首的武裝販毒團伙,先后抓獲15名嫌疑人。辦案民警發現,主犯黃某鋒用販毒所得除了在家鄉修豪宅引人艷羨外,還因捐資修路上了村里的功德榜。
“我什么時候被拉去‘打靶’?”陳警官告訴記者,這是犯罪嫌疑人問辦案民警最多的一句話,但一問起毒資,嫌疑人便閉口不談。他們目的很明確:盡快結案,別查家人。“如果警方能將這些存款和物業確認為毒資所得,依法扣押、收繳這些物業和資金,毒販還會‘義無反顧’選擇‘殺頭’嗎?”陳警官深知重任在肩。
財富調查成為打擊涉毒犯罪利器
毫無疑問,打擊毒品犯罪,涉毒財富調查是一個關鍵突破口。對毒資的查繳,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成本,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作為探索者,廣州警方明確“財富調查工作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職責”,樹立“刑事打擊破案有期限、罪犯財富追繳無期限”理念,深刻認識財富調查的“情報”“證據”屬性,全力把涉毒財富調查貫穿于偵查破案全過程
2017年10月17日,廣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破獲一起違法銷售制毒物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毛某英等3人。經查,2011年起,毛某英在天河一化工城開設化工用品店,以銷售非管控化學物品為掩飾,持續向多個制毒團伙提供制毒物品。警方扣押毛某英及其家庭現金存款約300萬元、證券股票市值130萬元、不動產6套。在這些扣押財產中,既有毛某英個人繼承所得,也有毛某英與丈夫的共同財產,更有毛某英利用違法所得購買但登記在其女兒名下財產。
辦案民警介紹,在以往辦案過程中,針對涉案財物開展“查封凍”工作只是作為刑事案件辦理的一個附屬環節,辦案部門會在案卷后面附上扣押清單。而現在,廣州市公安局專門創立涉毒資產查處獨立卷宗——犯罪財富調查卷宗,制訂《毒品犯罪財富調查工作指引》,重點推進打擊查處協助販毒團伙掩飾、隱瞞、窩藏、轉移、清洗毒品犯罪所得的下游犯罪調查,多項舉措填補了國內空白。
在犯罪財富調查卷宗里,辦案部門分門別類,將犯罪嫌疑人明顯的資產、非名下(實際控制)資產、來歷不明嫌疑資產等,一一歸檔整理,形成證據鏈條,并對每類資產出具處理意見。在毛某英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案件的起訴階段,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以犯罪財富調查卷宗為基礎,結合案件偵辦情況,從中梳理毛某英過往販賣制毒物品事實,鎖定其非法獲利60萬元證據,成為當庭指證其犯罪過程利器。
檢察機關翻看犯罪財富調查卷宗,就能清晰了解到,警方為什么會扣押這些資產,檢方予以認定后可據此提起訴訟。法院則根據庭審辯護對這些扣押的資產分別作出判決。由此,犯罪財富調查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閉環。
面對種類多樣、來源復雜的涉案財物,廣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認真梳理,形成犯罪財富調查卷宗,讓犯罪財富調查工作走向刑事訴訟,發揮其證據、懲戒屬性。最終,毛某英被判無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總計高達3000萬元。
據悉,這是廣州首宗涉毒犯罪財富調查案件,也是全國第一宗當庭質證涉毒財產來源案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結合庭審實質化,對毛某英非名下財產進行公開質證。
針對毛某英女兒名下一套房產,其女兒一直堅稱是其利用多年親戚給的90萬元壓歲錢購買該房屋。這一說法,公安機關若一一核實,就會變成死無對證的案件。但經過法庭質證和公訴人證據展示,最終法院給出“毛某英女兒為在校學生,并未參加工作,沒有收入來源,其提出自己出資92萬元現金的意見并無相關銀行流水等證據支持,且不合常理”判詞,以認定該房是涉毒資產。
據悉,自2019年7月至今,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將毛某英名下銀行存款、基金、股票證券共計人民幣330萬元,其名下6套不動產司法拍賣所得款約人民幣2000萬元沒收上繳國庫。此案在廣州市化工用品行業反響巨大,提醒全市化工用品行業人員依法經營。
據統計,涉毒資產調查試點工作開展至今,廣州警方先后偵破一批有影響力的毒品大要案,扣押毒資8000萬元、查封房產16套,折合人民幣共計1.5億元,實現扣押、凍結涉毒資產連續3年同比大幅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