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消息,商務部發布公告,裁定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白羽肉雞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7月9日起,進口該產品需繳納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2013年12月25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88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白羽肉雞產品所適用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再調查。
經再調查,商務部裁定,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白羽肉雞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中國國內白羽肉雞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自2014年7月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美國的白羽肉雞產品時,應按照調整后的稅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